你以为吴三桂起兵反清,真的是为了复明吗?打到长江边坐拥半壁江山的时候,他为什么突然停下不打了?短短八年,声势浩大的三藩之乱怎么就从席卷全国变成了满门抄斩?

顺治元年,吴三桂打开山海关放清兵入关,此后十年,他从山海关一路打到云南,帮清廷平定了大半西南。顺治十七年,朝廷正式下旨,让吴三桂以平西王身份镇守云南,兼管贵州,耿仲明封靖南王镇福建,尚可喜平南王镇广东,三个藩王手握几万精兵,不但地方赋税全归自己收,连两省的官员任免都不用经过吏部,说白了就是国中之国。到康熙十二年的时候,康熙已经扳倒了鳌拜坐稳了皇位,放眼整个天下,就剩下三藩和台湾郑氏是不听招呼的主,尤其是吴三桂,光是平西藩一年就要花掉清廷一半的财政收入,康熙咬着牙说了句“撤亦反,不撤亦反,不若及今先发,犹可制也”,直接下了撤藩的圣旨,要吴三桂回东北养老。
而此时吴三桂正在昆明城外的演武场检阅亲兵,接到圣旨的时候,他手里还攥着马鞭,看完圣旨,他沉默了半天,突然一把扯掉了身上的清朝顶戴花翎,抽出腰刀砍了面前的案几,当场把跟着清廷来接藩的云南巡抚朱国治绑了,砍了脑袋祭旗,转头就打出了“兴明讨虏”的旗号,说自己受崇祯皇帝托孤,要把满清赶回关外,恢复汉家天下。

不到一个月,云南贵州全落入吴三桂手里,紧接着四川湖南望风而降,福建耿精忠起兵响应,广东尚之信扣押了两广总督造反,陕西提督王辅臣杀了经略莫洛跟着反,就连台湾的郑经都带着船队渡海,攻下了福建沿海的几个州府。不到半年,清廷丢了南方六省,半个天下翻了天。北京城门关了三天,权贵收拾细软,钱庄挤兑银子,连朝堂上都有大臣喊着要迁都回盛京。谁都没想到,当了十几年平西王的吴三桂,说反就能反出这么大动静,当时连康熙自己都捏着一把汗,就怕吴三桂打过长江,直扑北京。
可是就在这个时候,吴三桂停了。他带着大军到了长江南岸,占了岳州、长沙,对着北岸的荆州就是不下令渡江,一停,就是三个多月。你说他为什么不打?他都快七十岁了,难道真的是打不动了?不对,年轻的时候他能带着一万骑兵从宁远冲到缅甸,亲手勒死永历皇帝,这点路程怎么就走不动了?其实啊,他从一开始就没想真的打过长江去。他打的是兴明讨虏的旗号,可天下人都记得,永历皇帝就是他杀的,他要是真的把满清赶出去,把明朝皇帝扶上来,他往哪摆?他起兵不是为了复明,就是逼康熙服软,同意他世代做云南王,跟当年明朝沐家一样,永镇西南。他停在长江,就是给康熙留个谈判的余地,他想着,我都占了半个天下了,你康熙害怕了,肯定会跟我和谈,划江而治对不对?

而此时康熙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,康熙直接下令,杀了留在北京的吴三桂儿子吴应熊和孙子吴世霖,摆明了就是跟他死磕,一点谈的余地都不留。紧接着,康熙分兵,一边派重兵堵住长江,一边先打西北的王辅臣,打了一年多,王辅臣粮尽投降,西北稳了,转头又对付耿精忠和尚之信,康熙下旨,只要投降,既往不咎,还保留爵位,这两个人本来就是跟着吴三桂跟风造反,一看风向不对,马上就降了。郑经也被赶回到台湾去了,原来声势浩大的反清联军,一下子就剩吴三桂一个人孤零零守着湖南。
不过这时候吴三桂才看明白,自己已经没有退路了,打又打不出去,谈又没得谈,那怎么办?干脆,我自己当皇帝吧。康熙十七年,吴三桂在衡州登基称帝,国号大周,改元昭武,登基那天,本来选好了黄道吉日,结果刚把祭坛搭好,突然一场暴雨劈头盖脸浇下来,黄土铺的祭坛直接变成了烂泥坑,文武百官穿着朝服站在泥水里,一个个满身泥水,连头都抬不起来,吴三桂强撑着走完了登基流程,回去就病倒了。
当了才五个多月的皇帝,吴三桂得了痢疾,上吐下泻,六十多岁的身子哪扛得住,没几天就咽了气,死的时候连昆明都没回去,就死在了衡州的行宫里。他孙子吴世璠接了位子,带着残兵退到了昆明,根本扛不住清兵的进攻,三年之后,昆明城破,吴世璠自杀,三藩之乱彻底平定。清兵攻破昆明之后,挖开了吴三桂的坟墓,把他的骸骨锉成灰,送到全国各省示众,吴三桂一家人全被处死,连已经埋了几十年的耿仲明,都被挖出来挫骨扬灰,尚之信投降后还是被赐死,三藩彻底烟消云散。

说到这你会不会想问,吴三桂本来占尽了优势,为什么会输得这么快?其实从他停下不渡长江的那一刻,就已经输了。他一开始拿复明当幌子骗天下人,结果所有人都看出来,他只不过是为了自己的权力,他要称帝就更坐实了他的野心,本来天下有多少人恨满清的暴政,愿意跟着他反清,结果一看他自己要当皇帝,瞬间心就凉了。他一辈子都在变,降李自成,降满清,杀永历,反康熙,一辈子都在为自己的利益打转,从来没有过什么信念,赢的时候风光无限,输的时候连一个帮他说话的人都没有。

平定三藩之后,康熙才真正把权力收回到了中央,南方的财权兵权彻底归了朝廷,大清才真正算是一个统一的王朝,这也为后来上百年的康乾盛世铺了路,而吴三桂,直到现在,还被人当成反复无常的反面例子,这就是他一生反复争权的结局。
参考资料:1.《清圣祖实录》(中华书局点校本)
2. 魏源《圣武记》卷二《康熙定三藩记》
3. 刘健《庭闻录》卷六